申請商標注冊不再允許填報商品……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申請商標注冊不再允許填報商品和服務類似群名稱的決定
加入時間:2009-10-23
商標[1996]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商標代理組織:
實行新的商標注冊收費標準后,商標注冊申請工作總的情況是好的,但在填報商品或服務項目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對一些可以填報類似群名稱的商品或服務項目數(shù)量計算難以規(guī)范,導致我局審查人員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填報商品和服務項目數(shù)量計算方面的看法不一致,造成了商標注冊申請退文量的增加,不利于商標注冊申請人及時獲得商標權利。
我局編印的《類似商品區(qū)分表》和《類似服務區(qū)分表》中的類似群名稱,主要是為在商標審查和商標管理工作中劃分類似商品時使用的一個導向性名稱,并且不少類似群名稱也不十分準確規(guī)范。為此,經(jīng)研究,我局規(guī)定,從7月1日起,申請商標注冊不再允許填報商品和服務類似群名稱,一律填報具體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
在執(zhí)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與我局申請?zhí)幝?lián)系。
商標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